公司注册认缴,资金没交齐,是否可以注销公司?
时间:2021-04-29 14:39:53    浏览:人    来源:

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注册资金都是认缴制,规定企业只需在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内交完注册资金即可,但是有的企业可能在没有交齐注册资本之前就破产了,公司就只能选择注销,但是这种情况下的公司注册资金还没有缴齐是可以注销的吗?今天小编就跟您聊聊。


公司注销不以注册资本是否缴足为前提,规制公司注销重要的两部法规是《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这两部规则中,涉及公司注销条件与要求的法律条款主要如下:



一、《公司法》规定


1、第179条:“公司解散的,应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2、第188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由此可看以上关于公司注销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公司注册资金没有缴齐是不可以注销的,公司只要满足注销的条件就可以选择注销,无论公司是否缴足注册资本,均不影响公司依法申请注销登记的权利,对此登记机关不应予以拒绝。


公司注销登记的前提是依法实施清算,在清算过程中, 股东认缴而尚未实际缴付到位的注册资本将被视为:股东对公司的负债(或者说公司对股东的债权),而清理债权债务本是公司清算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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